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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团长我的团真正的结局,并不好。
迷龙他是所有人里最强的存在,把李乌拉从二楼像扔只鸡似的扔下来,拳打不辣,脚踢要麻,甚至袭过龙文章的裆,精锐里的何书光更是他重点欺凌对象,还敢为帮孟烦了出头举着手榴弹闯师部。同时他也是最惨的,别人保家卫国,随部转移然后败退,他是家园被占,被迫流浪。除了李乌拉,炮灰团里每一个人,代表一个省份,但只有他心中那个能吃到正宗猪肉炖粉条的东北不堪到不战而退,将一百多万平方公里的白山黑土拱手让人。所以他愤恨,却复土无门。最高统帅为在国际舞台挣得足够谈判资本,组建中国远征军赴缅作战,而后,虞啸卿在收容站一波极骚的军火展示建成炮灰团,龙文章的从天而降又让炮灰团有了魂。但迷龙仍是龙文章口中在怒江边走迷了路的一条秃尾巴黑龙,因为他真正的统帅、东北军总司令张学良此刻还被软禁着。他用戴满两只手腕的手表公然行贿何书光换来入缅资格入队时说:东北兵,张迷龙。但他的东北,他的东北军,东北军的统帅,又都在哪?所以那锅乱炖的并且被他说成不是正宗的东北猪肉炖粉条,也能让别人眼中阎王似的他流泪。他思念故土,迷恋家人,是战争让他一无所有,又是战争给了他眼前的一切。捡来的老婆,别人的儿子,一帮瘪犊子兄弟,他过惯了然而总是充满变数的日子。他热爱这一切,他会给和人斗狠赢来的房子配上敲诈来的家具,然后自己在战争的间歇装上排水檐,如果这就是生活,那该有多好。但下了南天门,日军的轰炸机就飞过来直扑禅达,炮兵阵地上军部直属防空部队的炮长临阵脱逃,被迷龙失手开枪打死,本来嘛,一个逃兵,迷龙不出手国民党军队传统里也是有督战队的,但偏偏被打死的是军部陈大员的侄子。龙文章赶到,生生打断了四根劈柴,才将迷龙的一条腿打断。迷龙半生嗜赌,却比不过军部大员的明码标价,他也绝想不到,这样的自己,耳朵、腿、性命,竟还能让人平地官升几级。龙文章带领他刚从南天门上撤下的炮灰团残渣几乎拼上了性命,却依然没法保住他一条命。于是军部命令下来的当天晚上,迷龙戴着手铐拖着断腿在帐篷里和老婆做了一整夜的爱,炮灰团联手师部特务营赶走宪兵队在帐篷外一整夜值守,等着给迷龙执行枪决。在此之前,从缅甸败退回来的路上,相似的场景有过一次,但这一次,迷龙开口唱起了《我的家在松花江上》,操心起真的老婆孩子,算起龙文章还欠他钱。这一次,龙文章抢过了特务营的勃朗宁配枪,拒绝任何人代劳,跪在迷龙面前,最终抠动了扳机,让迷龙倒在自己怀里。南天门上的38天死战,最终连38个小时也没能换来。第一个攻上南天门的敢死队队长,炮灰团里最热爱活着的人,就这样在下了南天门之后,在故事的另一个结局里第一个死去。
入列时满满两只手腕的手表,换回一副铐子。习惯了用轻重机枪扫射敌人,却没法躲开这颗手枪射来的子弹。出征时是虞啸卿口中能对着死亡舞蹈的打心里拜服的战士,到头来落一个“恃功自傲,抢械行凶”的死罪。
龙文章四处找人借来钱,去看望迷龙老婆儿子。迷龙老婆知道他会来,提前备好了毒药。龙文章喝出茶里有毒,依然喝了下去。恐怕在他心中,南天门和被他亲手击毙的迷龙家一样,都是他受自己良心驱使,明知必死也必须去的地方。但好在他总能让自己不死,于是每次喝完毒药后拼命催吐自救。直到有一天,迷龙老婆告诉他,走吧,别再来看你已经炸平了的地方,毒药喝完了,我原谅你了。
龙文章刚巧也正打算原谅虞啸卿,因为后者刚刚邀请他和他的传令官孟烦了上山洗了一次温泉澡,许以高官厚爵和队伍。南天门一战,虞啸卿许诺4个小时后会在竹内的尸体上摆庆功酒,龙文章说那就4天,结果打了38天,而虞啸卿迎接的,只是一道搭在怒江上的浮桥,和坚持让龙文章第一个过江的褒奖。这个时候,南天门上下来的人理应跨过那座桥,去迎接鲜花和掌声,但龙文章宁愿选择背负装着美军空投在阵地上的乒乓球的背包横渡过去,也不去看一眼那座桥。但现在,虞啸卿说,战争账,战争还。还说,两个月,还一团的人。四个月,还整团的装备。八个月,强胜驻印军,到时再和敌人决战。只是他没说清这敌人是谁。
然后终于有了对南天门之战的授勋仪式,虞啸卿也终于给出重组炮灰团的谜底:退出西征,挥师北上,驱除赤匪——国共东北决战先声。龙文章不愿意,不光不愿意,还预言必败,不光预言必败动摇军心,还当众宣扬了出来——这就有违军法了。虞啸卿权力再大,只不过升作了副军长,而军统之于副军长,近乎迷龙之于要麻。但虞啸卿仍想保,只要龙文章承认那些是他说过的无数疯话中的一段。而龙文章其实从未疯过,他所有的找死,其实都是为了找到活着的意义,但这一次,对红脑壳,叫花子,赤匪,共党,不管换作什么称呼,他知道是真的打不过。他说生平最快活的居然是在南天门的38天,因为那里一决生死的,是穿着不同衣服的真正的敌人。而现在,有人要对着他,把内战说成无奈,把屠杀说成必然之举。他没有把更直白的话说出来,山河破碎,为何骨肉相残?但他终于不愿再让自己炮灰团的弟兄当炮灰,枪毙迷龙之后,他就对着他所剩无几的炮灰们说,都好好地活着,一个都别给我死!结果呢,他为了让别人不死,自己不惜一死。自古文死谏,武死战,在飞机大炮坦克毒气下挣扎着回来,却发现自己人的冷血和不近人情,才是最终致命的武器。虞啸卿再次读不懂他了,所以感到痛惜,同时像龙文章拼了命想要保住迷龙一样,拼了命想要把他唤醒,让他相信配备美械装备的国军百万铁军会一路势如破竹,荡平东北、华北、中原腹地,完成攘外安内江山一统的大业。醒了,信了,装备如山,战将如云,一呼百应,决战千里;否则,便必死无疑。仍然同龙文章对待迷龙一样,不得已时,他会不惜亲自动手。而和一直以来一样,张立宪深信自己的师长,孟烦了怀疑自己的团长。但这丝毫不影响孟烦了为救龙文章把刀子顶在虞啸卿脖子上,在孟烦了轻易便被反击打倒在地后,张立宪终于也把枪对准了这个他曾经全部的信仰。虞啸卿一定是在心里对这突如其来的兵变欣赏到恨不能颁上一枚青天白日勋章,准备成全这以命抗命的忠勇,虽然他想不到竟会有他自己人。但龙文章不要,他转身便向虞啸卿缴枪投降。他说自己的路走完了,更不想连累其他人。让虞啸卿不要为难为他犯事的二人。虞啸卿给了龙文章无数个许诺中的最后一个,说会重用。尽管他可能不知道,自己永远给不了龙文章能给的,除了装备和勋章以外的东西。
然后,像龙文章那晚带人彻夜守在迷龙帐篷外一样,虞啸卿带着两个兵变失败的笨蛋在外面等天亮。天亮,唐基带着行刑队过来,而行刑队里,竟然安排了那个护送迷龙老婆母子渡过怒江又一路找到禅达的永远只会说我饿了的会打炮的死胖子克虏伯。但龙文章拿手的正是把人玩死,又怎么会放过自己。于是,他用戴在脖子上灌满了火柴头上磷片的臭蛋,用曾送给虞啸卿的那把递过来时已经被卸掉弹夹的南部手枪,在重重防备、众目睽睽之下吞枪自尽。他对虞啸卿说的最后几个字是:西进吧,别北上。
枪声过后,又一声枪响,克虏伯自杀了。他本来是要在行刑队里对任何敢于向自己的团长开枪的人开枪的,但他的团长没等到那时候。他的团长走了,他没了追随的人,于是便追随团长去了。
没了自己的团长自己的团的孟烦了没去干虞啸卿给的团长,而是选择再次西进。但不幸——抑或说有幸——被轻机枪拦腰扫过,竟然没死,醒来时就成了少校,还是虞啸卿亲授的。孟烦了因此没机会参加龙文章的出殡了,阿译打的幡,南天门丢了一条腿、宁愿与收留的日本兵当叫花子也不愿再回来的不辣蹦到队伍前唱了首莲花落,丧门星终于不会再为这个外号感到委屈,连狗肉也去了。也是在这一天,迷龙的老婆带着儿子离家北上,开始寻找新的生活;不辣用他的一条腿,开始往湖南蹦回;丧门星决定回家,临行前来和孟烦了道别;阿译通过唐基,将自己调离了虞师。当然,他是去做了和孟烦了一样的上校团长。
西线战事结束,孟烦了最终北上。龙文章说得不错,他们确实打不过。虞啸卿打算一举荡平共军的十万铁军一触即溃,孟烦了曾经力拒日军于西岸,突上南天门坚守38天的炮灰团转眼便逃得无影无踪。孟团座于是顺从地当了俘虏。然后遭遇到行进途中唯一一场恶仗,孟烦了自愿前往劝降,果然和十三点阿译战场相遇。阿译说自己其实是打得过的,但不打了,骨肉相残没得意思。并说,要是日本人来了,他守到死,朋友来了,一晚上足够了。然后让属下准备了一面投降的白旗,他对孟烦了说,孟烦了能找到希望,他找不到。他不懂自己为什么总是做错,但他不想再错了。然后,在留声机传出的《野花闲草蓬春生》音乐声中举枪自尽。
这样,团长而下,炮灰团终归全成了炮灰,死的人灰飞烟灭,活着的心如止水。
这才是故事真的结局。
小醉嫁了张立宪,未久怀孕,有了家室的张立宪投降加入解放军。虞啸卿活到一百岁,至死惦念着他做团长时被他几阵机枪、冲锋枪声惊醒了魂的炮灰团的那些人。他曾是他们的团长,他们,曾是他的团。他们中,有的沙场殒命,壮志无违,有的马革裹尸,征战未回,也有的不忍同室操戈,以死明志,但无论如何,都做了他一将功成背后的枯骨。所以他在百岁之年,念念不忘的依然是那位他觉得“一生愧对的挚友,必须面对的挚友”。
狗肉跟了孟烦了,终老南天门下。孟烦了住了迷龙曾经的家。最爱做的事是卖菜,最爱吃的菜,不知道是不是猪肉炖粉条子。
云彩,潘子死了。胖子留在了巴乃。小哥去了长白山,去守住那个秘密。吴邪还是古董店的老板,给王盟加了钱,继续留在那里。
霍老太太死了,吴邪把她的头割下来带回了霍家。秀秀接管霍家。小花去国外养伤。裘德考也死了。
我一直认为这《诛仙》还是很不错的,文笔很好,描写得很细腻,情节设置也很是出彩。也许是很多人并不喜欢悲剧。
自然我是看过结尾的,我一直很欣赏《诛仙》,总觉得它没有有些人说的那么不堪。
原因主要是因为本文的从一开始就是以悲为基调,这在全书都有体现:
当初一夜之间生机断绝的倔强少年,似乎(后文说是过于内秀)资质平庸,却异常的坚韧,当一切恍若有了转机,平凡的少年于七脉会武中尽显璞玉锋芒,眼看就要苦尽甘来,却又经历了万蝠古窟的异变。
期间更是与魔教少女碧瑶结下了难了的情缘,之后又因身兼佛道两法和不出世的邪物摄魂而受正派怀疑,随后更是出现了全书之中最为出彩的痴情伤心瓣,一身精血,化为厉咒,迎著那七彩流转的巨剑,以三魂七魄为代价救下了心爱的小凡。
此后文中小凡为碧瑶可以起死回生更是成为一条主线,十年之间,多少次希望就在眼前却终究仍是破灭,忧伤的感觉在看《诛仙》之时总是挥之不去。
而当有那么多的人(比如小环修习鬼道;小白发现了巫族的秘密,知道了巫族的不穿之谜招魂术;鬼厉借到了乾坤轮回盘,虽然没有完全参悟,但以书中周一仙的见识,应该不会错)可以让碧瑶复活之时,种种希望似乎又重新浮在眼前之时,十年的咫尺天涯就要成为往事之时。
却,因为她的父亲想一统天下的野心而功败垂成,更令人可惜的是鬼王开篇之时那种胸襟气度是那样的让人敬仰,此时说什么碧瑶不在了就用天下来补偿,着实是令人惋惜。
结尾处碧瑶似乎(萧大没说清,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殒命更让人感觉小凡一生辛苦却仅换来一片绿色衣角,甚是可惜,但更让人感到一种世事无常,人生如戏的无奈。
我说这些的意思主要想表达萧大给小凡或者说鬼厉的自始至终都是那样一种近乎不近人情的绝望,我记得曾看到过萧大说《诛仙》的结局从一开始就定下了,而且从未改过(出处忘了,但我没有杜撰,希望大家相信我),所以说,看完全书后那份悲凉,那份无奈,也许是一开始就注定的,这是这个作品的思路。
大家若真的不赞同萧大的安排也最好不要诽谤,好歹我相信大家也都真心的喜欢过《诛仙》,如此不满也许正是所谓的爱之深恨之切,可以理解。
其实,萧大后来很多伏笔没说的确是本书的一个遗憾,但世间之事本就是如此,碧瑶这个鬼厉心中的支柱塌了,鬼厉也就垮了,虽说之后似乎有些看破红尘,心性趋于平和,但红尘又那是那么容易看破的?一个心伤(或者说心死)之人也许真的需要时间疗伤呀!那还有什么力气去管正邪之间的种种事宜!
更何况,本书的题目是《诛仙》,而不是《鬼厉》抑或是《小凡》,也许,小凡之鬼厉传奇已经告一段落,还有其他的主人公相继出场,我想,我们对《诛仙》尚且有诸多的不满,对《诛仙》这般的爱怜,作为作者的萧大对《诛仙》的感情与我们相比只会多不会少,对我们来说《诛仙》也许只是一部引人入胜的顶级小说,而对萧大来说,它也许更像是一个费尽心血创造的“孩子”。所以,我想他不会如此放任不管,任凭他人咒骂。呵呵,这段是我自己的一些看法,没有出处,大家也可一笑置之。
后面乱说一些,其实,很多人都是什么碧迷,雪迷。我自己呢,没那么明确,我觉得都是主人公(碧瑶出现的次数不多,但绝对是主角,大家认为呢?呵呵)。
一个清冷如霜,一个热情开朗,但相同的都是心思细腻,情深意重,很招人喜爱。我自己感觉这小凡应该是喜欢碧瑶,(*^__^*)…嘻嘻,雪迷别拍我,我是从书上推来的。
当时,小凡在满月之井中看到的是碧瑶,而满月之井在望下之时可以看到最心爱的人或物。在碧瑶用魔教(嗨,如此舍生为人,真的是所谓魔教么)古老相传的痴情咒帮小凡抵挡了那震撼苍穹的诛仙古剑后,小凡醒来之后曾在那躺在寒玉石台上的恬静女子面前带着哭腔说过:“你为什么这么傻……我还没有对你说,我在那口古井之中,看到的人是你啊……”
八佰历史结局是:谢晋元带领将士们撤离四行仓库,通过垃圾桥进入英租界的收容所,日军在谢晋元他们撤离的过程中并没有过多的阻拦。进入英租界后,谢晋元和将士们被卸掉了武器,在收容所度过了长达四年集中营一般的艰苦生活。直到1941年,汪精卫收买叛变的士兵,将谢晋元杀害。之后日经攻入租界把剩余的将土俘虏至日本南洋当矿工。
沧元图最终结局是孟川带领下沧元界战胜了妖族。打的妖族再也不敢出妖界。
孟川更修行到了匪夷所思的八劫境,并且拜入了永恒大能门下成了这一方宇宙的顶尖大能之一,并且带领家乡世界沧元界晋升成了高等级生命,把对人族历史有功的功臣都复活成了永恒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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